饒莉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促進教育良性發展的提案》收悉?,F答復如下:
一、明確準入條件,規范機構辦學。2019年,區教體局、區行政審批局、區民政局、區市監局、區人社局五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規范吉州區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暫行意見》(吉區教體字〔2019〕79號),明確了設置校外培訓機構的基本條件、名稱、場所、師資、培訓課程教材時間、收費等準入條件。區教育體育局、區行政審批局聯合召開了全區校外培訓機構行政審批及政策宣傳會議,詳細解讀了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及辦理流程等要求;區行政審批局按照省、市、區相關文件進行審批,實行全面把關,促進校外教育培訓市場規范有序發展。
二、強化部門擔當,形成齊抓共管。2021年2月,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印發吉州區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吉區府辦字〔2021〕5號),建立了由區政府統一領導,區教體局牽頭,區委宣傳部、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文廣新旅局、區行政審批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成員單位的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強化聯合執法,形成齊抓共管格局。強化了各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嚴查校外培訓機構聘請在職教師,對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督促其盡快整改到位并按照要求申請辦理辦學許可證。
三、加大宣傳引導,轉變教育理念。在平常工作中,我們引導校外培訓機構合理經營,禁止夸大、虛假宣傳,及時更新公布了三期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引導學生及家長合理選擇培訓消費,促進校外培訓事業優勝劣汰,良性發展。全區各學校嚴格遵循教學規律和課程標準,合理設計并控制學生的作業內容和時間,避免出現因超綱教學,助推學生校外補課的現象。2020年8月24日,區教育體育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在全區中小學和公辦幼兒園開展課后服務的實施意見》(吉區教體字〔2020〕89號),對課后服務的要求、原則、對象、內容和保障機制等均作出了明確說明,課后服務解決了家長不能及時接送及家長輔導難的問題,還減輕了學生到校外培訓機構輔導的經濟負擔,受到家長的普遍歡迎,取得了良好效果。
衷心感謝您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